西藏的達賴與班禪
宗喀巴弟子根敦珠巴(Gedun Drupa, 1391‐1474)與克主傑(Kedrup Je, 1385‐1438)分別被追認為第一世達賴喇嘛與第一世班禪額爾德尼,係西藏最重要的兩支格魯(Gelug)派活佛世系。「達賴(Dalai)」為蒙語,意指大海,乃蒙古土默特(Tumed)部領袖俺答汗(Altan Khan, 1507‐1582)贈予第三世達賴(1543-1588)的頭銜。有清一代,達賴世系的傳承為第五世至第十三世。「班禪(Panchen)」為「大班智達(Great Paṇḍita)」之意,「班智達」係梵文Paṇḍita的音譯,表示智者,乃蒙古和碩特(Khoshut)部領袖固始汗(Güshi Khan, 1582-1654)贈予第四世羅桑秋吉嘉參(Losang Chö kyi Gyaltsen, 1570‐1659)的尊稱。班禪額爾德尼於清代的轉世世系,由第四世至第九世。本單元除以圖像介紹達賴與班禪世系的重要轉世上師外,亦展出五世達賴與六世班禪赴京面見清帝的重要歷史文物,並說明清廷以「金瓶掣籤」制擇定呼畢勒罕對西藏活佛世系的影響。
清中晚期九至十三世達賴的認證
九至十二世的達賴喇嘛是段隱晦的西藏歷史,四位均未長壽,多由攝政呼圖克圖輔佐,雖政治紛擾不少,然與清廷間的冊封與進貢仍行禮如儀,直至清末。
奏請准小僧來京面訴由
- 藏僧噶勒丹奏摺
- 清道光年間
- 故機073875
藏僧噶勒丹即噶丹赤巴(Gadan Tripa)禪師,頭銜為「噶勒丹錫哷圖薩瑪第巴克什」,曾獲清廷策封為諾門罕(Nominhan),乃格魯派具攝政資格-藏文之「商上」-的四大活佛之一,其傳承稱「策墨林活佛(Tshemonling Tulku)」。第一世策墨林(1721-1791)曾任第六十一任噶丹赤巴,為格魯派教主,亦兩度出任八世達賴攝政。此件奏摺之具奏人為第二世策墨林(1792-1860),自嘉慶二十四年(1819)起受命擔任攝政長達二十六載,為第七十三任噶丹赤巴,亦為十世達賴(1816-1837)與十一世達賴(1838-1856)的正師傅。道光二十四年(1844),駐藏大臣琦善(1786-1854)與第二世策墨林失和,率同七世班禪向道光皇帝建議撤除其名號及攝政職,沒收寺產,並發配黑龍江。此份檔案奏呈於噶勒丹遭琦善參奏之後,旨在向道光皇帝請准赴京說明。他最終被解除職務名號,返歸故鄉甘肅卓尼的寺院。晚年,他應新疆土爾扈特部(Torghut)蒙古族之邀,前往弘法,直至圓寂。光緒三十二年(1906),第三世策墨林因擔任十三世達賴(1876-1933)離藏後的攝政有功,始獲清廷重新授予諾門罕名號,十三世達賴則贈之以呼圖克圖名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