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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《月摺檔》光緒元年正月上 福州將軍文煜等 光緒元年元月十二日 故樞003596
受同治13年(1874)日軍侵臺的衝擊,清朝決定自隔年拆分鳳山縣率芒溪以南之地別設一縣。為此,沈葆楨等人經實地前往琅𤩝(今恆春地區)勘查,於此摺內詳細奏報擬在車城南猴洞地方建設縣治,縣名曰「恆春」等規劃,後獲清廷同意。築城工程由各地方支援分建,於光緒元年(1875)興工,光緒5年(1879)落成。現今恆春城為國定古蹟,並是唯一保存各城門的城池。
收入《月摺檔》光緒元年七月上 福州將軍文煜等 光緒元年七月十四日 故樞003608
除了臺灣南端,清廷也於光緒元年(1875)批准沈葆楨等人於北部「擬建府治,統轄一所三縣,以便控馭而固地方」的建議,設置臺北府,城址擇於大稻埕與艋舺兩地間。築城工程由知府陳星聚負責,於光緒8年(1882)動工,光緒10年(1884)完竣,2024年正為臺北府城140年。臺北府城共置五門,西門今已不存,留存之四門現則為國定古蹟。
收入《夷務始末記》光緒十一年十、十一、十二月 劉銘傳 光緒十一年十月廿三日 故官008398
光緒11年(1885),清廷鑒於臺灣為南洋門戶,下令別設一省。但在臺主事的劉銘傳初始因經費等考量,上〈為籌度臺灣情形暫難改設省會據實敬陳恭摺事〉奏議尚難建省的各項理由,希冀朝廷慎重考量。惟最後仍遵議施行,並將省城定於彰化縣的橋孜圖(今臺中市中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