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職加薪
承自歷朝以來的封賞制度,清朝皇帝也會用賞賜之禮作為拉攏臣民、建立互信,進而達到鞏固治權的手段。
皇上的賞賜並非全然都是物質性禮品,那些提昇地位名聲的加官晉爵、加銜賜號、追封誥命、頂戴花翎、賜黃馬褂,贈予勳章,則是更為常見的職場禮物。
賞賜種類的多元,使得皇帝們能因應情況加以運用。康熙、雍正兩朝,奬賞制度逐漸形成;至於乾隆朝以後的進階封爵,迄至光緒朝因應外交需求,互贈寶星,遂成慣例。象徵榮譽與聲名的非物質性禮物,價值則遠勝於物件本身。
功牌:軍功與榮耀的見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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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緒紙質功牌
光緒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
國立歷史博物館藏 10032功牌為古代賞給有軍功者的獎牌。明朝通常以銀質功牌,類似今日的「奬章」,其上會有個「賞」字;到了清朝改以紙質功牌,類似於「奬狀」的概念。
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本件功牌為紙質,其上有「功牌」兩字,是時任會辦雲南軍務湖南提督一等子爵鮑超(1828-1886)因文童(又稱儒童,指未經過科考童試的童生)陳元曾在雲南霑益州行營出力有功,除了奏請光緒皇帝賞其「八品頂戴」之外;另有「功牌」賞給陳元,以示奬勵。拿到「功牌」的人,是一種榮譽的象徵,通常會伴隨著賞賜官銜或銀兩,也是另一種的升職加薪哦!
頂珠看官階:清代官員的帽子也分等級
這份奏摺是1730年(雍正八年)岳鍾琪(1686-1754)〈奏請恩賞參將張朝良孔雀花翎頂戴摺〉謝恩摺中提到有十二員副將獲得皇帝賞給的「孔雀花翎、頂戴」。其中,花翎就是指官員帽子後方的羽毛,主要由皇帝賞賜給有功的官員。
至於「頂戴」,是指清代官員穿戴的朝服、吉服或常服的冠頂上,常見有鑲嵌著寶石的「頂珠」。不同等級的官員,冠頂使用的寶石就會不同。清初,一品官員用的是紅寶石、二品官員用珊瑚、三品官員用藍寶石、四品官員用青金石、五品官員用水晶、六品官員則用硨磲(貝殼)、七品官員為素金,八品官員用陰紋縷花金、九品官員為陽紋鏤花金,無官品者無頂珠。
到了雍正年間,開始將三品到六品官員的頂珠以成色相近的玻璃材質來取代寶石;另有使用染色牙骨替代寶石珊瑚的情況。
翎管與花翎:官帽講究的地方還真不少
這份奏摺分別是西元1724年(雍正二年)雲貴總督高其倬(1676-1738),為了感謝雍正皇帝的賞賜,所上呈的奏摺。
奏摺中提到皇帝賞賜了翎子、藥錠、翎管、孔雀翎、琺瑯鼻煙壺、玳瑁火鐮袋和克食等禮物,克食是宮廷御膳的食物,翎子、翎管和孔雀翎則是清代官員帽子上的裝飾物。
官員冠頂上除了頂戴,還有翎管及花翎。「翎管」長約6、7公分,翎管材質多樣,有玉、翡翠、琺瑯或瓷等材質,用來安插翎子之用。翎子就是官員帽子後方的羽毛,主要由皇帝賞賜給有功的官員。頂戴、花翎,常被視為清代官員位階象徵。在清宮劇中,官員若是犯了錯,以致官位不保,就會被皇帝摘掉「頂戴花翎」,以示懲罰。
翎子分成藍翎和花翎兩種,藍翎是鶡雞身上的羽毛,一般賞賜給六品以下位階比較低的官員或侍衛;花翎則是賞賜給五品以上位階高的官員或勇士,是取自孔雀的羽毛,所以又稱「孔雀翎」。
在清代,能獲得孔雀翎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,象徵著至高的恩寵和榮耀。而孔雀翎的尾端通常會有類似眼睛造型的斑點,分成單眼、雙眼與三眼。孔雀眼越多,代表功勛越高,所以賞賜翎子以三眼花翎代表地位最為尊貴。
御賜雙龍寶星:清朝晚期的榮耀與西式勳章的結合
寶星,為清朝晚期(約同治、光緒年間)學習自西方各國頒給「勳章」的奬勵制度,專門用來獎勵外國使節、軍官及商人,後來也開始授予清朝官員。
1882年2月7日(光緒七年十二月十九日)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恭親王奕訢(1833-1898)奏請皇帝同意「御賜雙龍寶星」的造型設計及等級區分,並制定章程。寶星因其上鏨以雙龍,遂命名為雙龍寶星。
雙龍代表皇權,初期按不同等級分成頭等到三等,每一等各三級,其上以金、銀、琺瑯及彩色寶石裝飾,以彰顯尊貴;外圍有多道星芒森射,或有八角或十六角星形。到了二十世紀初期,更細分至五等十一級。
國立歷史博物館藏本件「御賜雙龍寶星」,其外有十六道星芒,寶星內有滿漢文「御賜雙龍寶星」六字,中上為小紅珊瑚,中為大青金石,琺瑯綠雙龍環繞其間。視其形制,應為第四等寶星,是賜給有功之武官及士兵。雙龍寶星的設計結合中國傳統文化與西方勳章的風格,然此一勳章制度僅存續幾十年,至1911年清朝滅亡後,這套勳章制度也隨之廢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