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十四年(1925),政府接收前清內府文物,成立故宮博物院,正式開放展覽;昔日宮廷收藏,私於皇室一姓一族者,乃得公諸於世,為全民所共有共享。二十年(1931),九一八變起,中日戰爭接踵而至。政府以故宮典藏希代之珍,傳承與維護關係重大,遂決定文物南遷京滬,繼又西徙巴蜀。抗戰勝利,院藏名寶重器得慶還京,旋因戰亂再起,於三十八年(1949)東渡,暫存臺中霧峰北溝。五十四年(1965),國立故宮博物院於臺北外雙溪恢復建制,公開陳列展示。
本單元選件以勾勒故宮院史發展為主,既呈現紫禁城觕具國家博物院規模的情景,亦記錄戰亂中文物間關萬里,顛沛流離的播遷歷程,更說明文物暫存北溝期間,遷臺先賢於沉潛中護惜數千年文物薈萃的重要作為。
溥儀出宮
- 北京故宮博物院提供
民國十三年(1924)十月下旬,直系將領馮玉祥(1882-1948)發動北京政變後,以溥儀(1906-1967)深居宮中,係遜清遺臣仕民國者進行復辟,導致共和政體不得安寧的禍根,乃商請攝政內閣總理黃郛(1880-1936)同意,於十一月四日內閣會議中通過〈修正清室優待條件〉五款,要求溥儀「從即日起永遠廢除皇帝尊號」、清室應「即日移出宮禁」。次日一早,京畿警衛司令鹿鍾麟(1884-1966)先派部分軍隊赴神武門,將護城河一帶之警察撤換,再於十時許偕同警察總監張璧、國民代表直隸士紳李煜瀛(1881-1973)前往紫禁城後寢,請溥儀交出印璽宮殿,即日遷出皇宮。下午三時,溥儀攜眷屬遷住後海德勝橋其生父醇親王載灃(1883-1951)府邸。此後數日,一干太監宮女等,亦攜帶隨身用物,陸續出宮,並由皇室警察親行檢查,國民軍在傍監視。
故宮博物院成立
民國十四年(1925)九月二十九日,清室善後委員會集議,決議仿照法、德諸國皇宮博物館先例,成立故宮博物院,並定於十月十日下午舉行開幕大典,復通過組織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,由李煜瀛任理事長。十月十日午後二時,故宮博物院於乾清門舉行開幕大會;神武門外搭起花牌樓,門洞上方懸以李煜瀛理事長手書之顏體大字「故宮博物院」青石匾額。會中,李煜瀛理事長首先報告故宮博物院籌備之周折,繼由黃郛、歐美同學會理事長王正廷(1882-1961)、北京扶輪會暨中國赴美留學生會會長蔡廷幹(1861-1935),以及鹿鍾麟、國民政府委員于右任(1879-1964)、前北洋政府國務院參議袁良(1883-1953)諸先生,分別說明故宮博物院創建之意義。會後,清室善後委員會通電各界,宣布故宮博物院成立。
國立故宮博物院復院
- 莊靈先生攝影
民國四十九年(1960)九月,行政院以北溝地位偏僻,難以吸引中外人士前往參觀,乃籌劃於臺北近郊興建新館,並設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遷建小組,決定以外雙溪為院址。五十年(1961)九月,外雙溪院址開山平地工程始事。翌年(1962)六月,新館建築工程奠基。五十四年(1965)八月,全部建築工程完成。行政院隨即將中央博物院籌備處運臺文物併入故宮博物院,並公布〈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臨時組織規程〉,將管理委員會隸屬行政院。當月,第一屆管理委員會推選王雲五(1888-1979)為主任委員,復通過蔣復璁(1898-1990)擔任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。十一月十二日,故宮臺北新館落成揭幕,正式對外開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