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 不著撰人
大元聖政國朝典章
- 元延祐七年至至治二年刊本
- 40冊 前集60卷 新集至治條例 不分卷
- 13.4 x 20.3cm
簡稱《元典章》。前集六十卷,新集不分卷。書中不著撰輯人,有人認為是地方胥吏鈔錄檔案條格,而編輯成書的。
由於元代沒有編定成文的法典,法律裁決一律根據政府頒布的法令,作為依循。這些法令包括詔制、條格和通例等。各級政府為了日常執行公務的而需要,經常鈔集已經頒佈律令格例,分類編集,以備檢索。因而像這樣彙編元代律令條格的書籍,是很早就有許多鈔輯本通行於世的。
《元典章》前集六十卷,分為十類,即詔令一卷、聖政二卷、朝綱一卷、台綱二卷、吏部八卷、戶部十三卷、禮部六卷、兵部五卷、刑部十九卷、工部三卷。類下又分目及子目,計目八十一、子目三百七十三,每目之下又各分條格。彙集了元中統元年(1260)至延祐七年(1320)間的有關資料。所收資料大都是條列原文,未經刪改潤色,而且在《元史》各志書中也未曾收錄,所以十分珍貴。新集收錄到至治二年(1322)。前、新二集總共搜集了二千三百九十一條,涉及的層面很廣。有國家建制、稅課借貨、審判訴訟、婚姻繼承等。特別是它保存了許多原始資料,而且詳實完備,是研究元代法律社會的重要文獻資源。
本書多以傳鈔本行世,1908年北京法律學堂刊印的沈家本重校作跋的本子,就是以鈔本為底本的。民國二十年(1931)陳垣根據院藏此本校正沈刻本一萬二千餘處,並著成《元典章校補》一書。可知本書非僅是存世的孤本秘笈,亦為《元典章》最為佳善的本子。
本網頁所展示之至元八年十一月某日元世祖詔書,說明蒙元之建號「大元」,蓋取諸易經「乾元」,實寓有萬物資始、健行不息之意。(王福壽)
收傳印記:汲古主人。毛氏子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