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初絹本彩繪 縱149.8,橫148.9 公分
本圖採青綠山水畫法,方位上北下南,四緣註四至及往鄰近府縣里程,圖內繪寧波府轄境之山、水(含海、湖、河),以及海上島嶼等自然地理,人文地理方面,則包括府、縣、衛、所、巡檢司等廣義的住民地,府、縣一般採俯視角度繪出符合真實情況的城圍(附城門、城樓),城內設施(塔、寺)立面,衛、所城圍採方框四面城圍,平面,中間點綴立面房屋一幢,其它人文地理要素,例如橋、寺、營、烽堠等皆採立面形式圖式符號表現。除一般地理要素之外,最重要的是浮貼在各地理要素旁的八十二紙紅簽,簽內註文達七千餘字,按貼簽內容與圖面人文景觀推測,圖應表現順治三至十八年間事(1646-1661),圖繪目的可能是寧波府主事者以繪圖貼簽方式向清廷匯報軍情,並建議有關寧波一地為防範明末殘餘海上,比如如鄭成功(1624-1662)等勢力入侵的軍事布置。按圖繪風格,暨結合表現年代判斷,圖的繪製時限應不晚於康熙末以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