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嘉慶十四年(1809)正月初一日 縱30,橫529公分
王得祿(1770-1842)是武生出身的臺灣籍嘉義縣人,經歷乾隆、嘉慶與道光三朝。先因林爽文事件發生時招募義勇、協防嘉義城獲清廷補授千總職,而後轉入水師,在多次剿平東南海上勢力的卓著表現,逐步升任提督,成為清代臺灣最高武官。嘉慶十三年(1908)底,王得祿在福建水師提督任內,因為協助追捕海盜朱濆(1749-1808)的行動中建功,又適逢嘉慶皇帝(1760-1820)五十歲萬壽的恩典,奏請頒賜封贈。王得祿就以自身從一品武官的品級,依循清代誥封制度:隨官員的品秩,依序封給其父祖建威將軍到修武佐校尉等十八階稱銜,命婦也根據其夫所授的品級,誥封一品夫人至九品孺人之規定,提請誥封王氏三代至曾祖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