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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續順公沈鐸一族承爵世襲罔替誥命

清 西元1644-1911

沈鐸

續順公沈鐸一族承爵世襲罔替誥命

清 西元1644-1911

沈鐸

續順公沈鐸一族承爵世襲罔替誥命

卷  清乾隆十九年(1754)十二月十四日至光緒十四年(1888)十二月十七日  縱40,橫660公分

清代誥命、敕命是皇帝對宗室、外藩和文武各官頒賜爵位,以及推恩封贈其家族所用的詔令文書。〈續順公沈鐸一族承爵世襲罔替誥命〉則是清廷誥封遼東沈氏世襲續順公爵位的誥書,緣起崇德三年(1638),明朝石城島守將沈志祥(?-1648)接受皇太極(1592-1643)招徠,次年正月被誥封為續順公。此後,由《欽定八旗通志》、《清實錄》等清代文獻的記載來看,從崇德到光緒年間,無等級的「續順公」爵位在沈氏家族間傳襲了十三任。
 
世襲罔替誥命的封誥程序,在每次爵位世襲時,需上繳原來頒給的誥命、敕命,以接續增寫新的冊封文字;如遇到織錦面已經增寫滿,就另加接空白的織錦,待增填後送宮中內閣加蓋御寶,然後連同原本頒給的誥敕,一同發還受襲者。雖然本件滿漢合璧的世襲誥命,起自第七任續順公沈鐸(?-1754),不見之前各任續順王的記述,卻是沈鐸以下歷任承襲者對於爵位繼承和傳遞情況的紀錄,並在內容和格式上符合世襲罔替的誥書形式。〈續順公沈鐸一族承爵世襲罔替誥命〉就為清朝以誥命做為帝王榮寵臣下的象徵,也是受封人世代顯赫身份與地位的憑證,做了最佳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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