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《道德經》云:「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」從遠古以來即認為人不僅是自然中的一員,其生息亦應處處取法自然,透過觀察、摹仿、解釋、衍伸,以達到融合為一的和諧境界。因此有摹仿天上紫微星垣設計的宮城地圖、有依月亮盈虧訂出針灸時辰的禁忌、有以星象變化作為占驗依據,有模擬蟲、草、鳥、獸姿態以除病強健的運動招式,有模擬自然美景之色澤、質感、圖案的瓷器文具,也有為數眾多以園林與田園為主題的詩文書畫,傳達出再造自然、回歸自然的人文理想與情懷。種種藝術表現不僅呈現出人對自然的學習與互動,更是人與自然萬物相生相息的絕佳例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