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定禮樂,向來被視為中國古代政權展現國家文化統治的重要象徵,滿洲政權以少數族群統治中國,不僅承繼前代禮樂制度,更因版圖擴張,納入不同區域的音樂元素。過去研究指出清朝宮廷宴會以及儀式的樂章、樂器,因康熙皇帝(1654-1722,1662-1722 在位)與乾隆皇帝(1711-1799,1736-1795 在位)主導所制訂新樂律,隨後製作相應樂器,成就清朝宮廷、儀式音樂的特色。不過,樂律與樂器都需要演奏者,他們熟悉內容才能譜出合乎皇帝定案的理想樂章。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(下稱「院藏」)清代文獻中,可以找到有一群在國家祭祀中演舞奏樂的「樂舞生」,但卻少人注意他們,本文透過朝廷規範,說明其組織與職責演變,從中呈現皇帝如何看待這群人的演出,同時透過文獻記載一窺他們生活的片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