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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約及體例

一、總論

(一)《故宮學術季刊》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發行之學術季刊,本刊延續民國五十五年(1966年7月)創刊之《故宮季刊》,於民國七十二年秋季(1983年9月)更名為《故宮學術季刊》。

(二)本刊園地公開,全年接受海內外學者投稿,於每年三、六、九、十二月出刊,歡迎各界惠賜關於藝術文物、圖書文獻之藝術史、歷史、考古、科技等學術論文。

 

二、投稿須知

(一)來稿電子檔請使用Microsoft Word檔,連同紙本一式兩份寄來。來稿中、英文不拘,中文稿以三萬字為原則,英文稿以二十頁為原則,請附中英文之題名、摘要(三百字以內,不需超過一頁)及關鍵詞(七個以內);並附真實姓名、現職服務機構完整職銜和聯絡方式(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)。

(二)凡引用文獻、圖版、表格等涉及第三者著作權部分,由作者自行負責,本刊不負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。本刊論文凡引用本院典藏資料,須註明「國立故宮博物院藏」。

(三)來稿以未曾正式出版者為限(曾於網路發表之文章視同已發表),請勿一稿多投。

 

三、審查制度

(一)來稿經編輯委員會初審通過後,送請專家學者進行雙匿名複審。複審完畢後,再由編輯委員會討論是否採用。

(二)來稿採雙匿名審查制,請避免於論文中出現足以辨識作者身份之資訊。

 

四、編輯部權利

(一)經編輯委員會決議刊登之稿件,本刊編輯部有權適當調整,以合乎本刊體例、格式及圖版說明。

(二)經編輯委員會審查後無法刊出之稿件,編輯部將於編輯委員會決議後二週內通知作者。

 

五、作者權利

(一)惠稿一經刊出,恕不致稿酬,謹致贈本刊兩本、抽印本三十冊。

(二)於本刊發表之文字或論文,其著作人格權屬作者,著作財產權屬國立故宮博物院。日後除著作者本人將其個人著作集結出版外,凡重製、轉載及翻譯等行為皆須事先徵得本刊同意後,始得為之。

 

六、文章授權

作者來稿經本刊收錄後,同意授權本刊出版,並以「無償非專屬授權」的方式,授權本刊另外再授權其他本刊授權之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、透過網路授權用戶下載、列印、瀏覽等行為。

 

七、體例及格式

體例及引用書目格式請參考附件。
 

八、編輯聯絡方式

稿件請寄:
國立故宮博物院 圖書文獻處
《故宮學術季刊》編輯部
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二二一號
電話:886-2-2881-2021 轉2622
E-mail: quarterly@npm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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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最後更新日期: 2020/09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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